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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精神与《妈祖信俗》保护

时间:2016-12-13 15:56:13

    2003年通过并由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颂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我国政府时隔31年之后,再次签署的又一份保护文化遗产的国际性公约。那么,如何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精神为主导,切实做好《妈祖信俗》保护工作,以推动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历史进程,则是我们所面临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定义

    根据《公约》的描述,为“非物质文化”下的定义是:

     “非物质遗产文化”指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不仅对中国的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对整个人类的文化多样性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而很大程度上纠正了长期关注精英文化,而忽视民间文化的偏差。让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一并纳入整个人类文化的主流历程。这对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公约》精神和新的文化实践

    非物质文化指的是创造不为物质为载体形式呈现的成果。比如妈祖信俗,就是通过祭仪、祭典等活动形式,而不是以物质为载体的一种文化形式。因而,公约提出了全新的文化实践理念:

    ——社区主体性。公约把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摆在第一位,这就颠覆了早前的层级设计(比如省、市、区、社区),也就是说,要由社区来承担第一责任人,承担保护非遗项目的义务。比如去年的《妈祖信俗》履约报告,就体现了社区为主的理念。这个向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交的报告形成,就是由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社区)直接起草和定型的。

    ——文化多样性。人类多样性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特征。而承认文化多样性,促进了接轨与创新,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提出了对文化实践者、持有者、传承者的尊重,对真实的人、普通的人的尊重。形象地说,妈祖是海上保护神,而公约是妈祖文化的保护神。有了这个文化多样性的定义,妈祖文化才能登堂入室,成为主流文化的一部分。

    ——主体共享性。公约的一个重要标志叫“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递的意思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全人类,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人人都有权利共享人类的文化成果。也就是说,包括妈祖信俗在内的所有非遗项目,都是人类文化活动的组成部分,人人都有权利欣赏而不是相互排斥。

    ——尊重创造性。公约最重要的亮点之一,是提出尊重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权利,特别对非遗文化的传承人给予更多的权利,更多的尊重,提出从早前的政府主导转向专家指导,从专家指导转向传承人为主的主导思路,这对于非遗项目的保护具有更广泛、更长久、更深刻的意义。更突出的是,相互尊重这一理念的产生,将对人与人,群体与群体,政府与群体之间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公约》主导下的《妈祖信俗》保护工作

    《公约》精神指导下的2009年妈祖信俗列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1年出台的《莆田市加强妈祖信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经过几年来的努力,信俗保护工作不断稳步推进。(一)项目分门别类。把信俗保护项目分为4大类,即抢救类、扶持类、综合类和科研类。抢救类如妈祖信俗表演、技艺传承、故事传说等,申报为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以来,就有妈祖头饰、妈祖服饰等25个非遗项目列入市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扶持类如改进妈祖糕制作工艺及包装,将改进后的妈祖糕作为朝拜妈祖的“伴手礼”,把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并维护其传统工艺不致失传;综合类则采取集中保护的形式,如古渔具、古服饰等与妈祖信俗有关的实物分门别类,陈列在妈祖信俗博物馆内,供香(游)客参观;科研类则建立档案数据库,利用党报、电视、互联网、移动新媒体等现代传播工具,开设网上博物馆,以实物展示,专题专栏等形式开展传承教育,同时提供与信俗研究有关的原始资料。(二)传承有序更替。妈祖信俗传承以湄洲妈祖祖庙为主要活动场所,以每年农历三月廿三、九月初九日为妈祖庆典节庆活动,简称春秋“两祭”。“两祭”活动作为妈祖信俗传承的标志性活动而受到海内外所瞩目。信俗传承还通过把妈祖信俗列入乡土教材,利用重大节庆节日开展妈祖信俗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歌舞表演等夯实传承基础,形成了以妈祖祖庙为主体的传承人骨干团队。(三)机构统筹运作。妈祖信俗保护小组成员由省非遗中心、市非遗中心、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等4个机构相关人员组成,既分工又协作,为信俗保护提供组织保障和工作指导。学术机构由湄洲妈祖信俗保护专家委员会统筹莆田学院妈祖文化研究院,湄洲妈祖文化研究中心等2个学术机构,聘用一批由艺术雕刻、民俗舞蹈、文物修复等各类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适时提供咨询服务和科研指导。(四)经费保障有力。2011年以来,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不断加大对妈祖信俗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信俗保护经费的支持力度。设立妈祖信俗保护专项资金。资金由社会捐赠、民间捐款和门票收入“拼盘”组成,每年近1000万元,专项用于有关妈祖信俗保护的大型项目和各类维护、维修、修缮等项目。使一批妈祖信俗项目,包括妈祖信俗博物馆、妈祖源流馆等大型建筑先后建成。(五)政府鼎力支持。妈祖信俗保护工作不但得到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且还得到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一般情况下,当地政府会根据信俗项目的轻重缓急和经费数目的大小,给于适当项目补助。(六)法律保驾护航。值得一提的是,妈祖信俗保护还得到众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高度重视,他(她)们纷纷以口头建议、提案建言的方式,向政协、人大等机构提出信俗保护意见,并得到人大、政协等机构的采纳。2016莆田市人大已把其纳入立法序列,一个信俗专项保护条例──《妈祖信俗保护条例》,预计将在2017年颁布实施。(转载自《湄洲日报》叶金魁)